幣安創辦人趙長鵬認洗錢 美檢求監禁36個月

發表於 2024-04-25 16:00 作者: 區塊鏈情報速遞pro

美國檢方對趙長鵬提出判處36個月有期徒刑,預計30日在西雅圖被判刑。(法新資料照)

林浥樺/核稿編輯

〔財經頻道/綜合報導〕幣安(Binance)創辦人趙長鵬先前認罪,承認違反美國反洗錢法和制裁法,美國檢方對此提出判處36個月有期徒刑,預計30日在西雅圖被判刑。

外媒報導,趙長鵬去年11月和美國司法部達成協議,承認違反美國反洗錢法和制裁法,未通報與巴勒斯坦激進團體哈瑪斯、蓋達組織、伊斯蘭國等恐怖組織,共超過十萬筆的可疑交易。

美國監管機構還表示,幣安也未通報與專門出售兒童性虐待資料網站有關的交易,且是勒索軟體收益的最大接收方之一。

趙長鵬最終辭去幣安執行長一職,換取幣安持續在美國營運,同時幣安同意支付43億美元(約新台幣1349億元)罰款。

檢方當時形容,這是美國史上企業最大規模罰款之一。美國檢方最新向華盛頓西區地方法院表示:「鑒於故意違反美國法律的嚴重程度和後果,處以高於(量刑)準則的36個月是合理的。」此前聯邦量刑指引訂下趙長鵬的最高刑期為18個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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